|
本报临沂12月3日热线消息 兰山区孙先生2006年10月19日租赁了澳龙服装城两间店铺,交了2万元押金。次年10月19日退房时,服装城只退还了1500余元,剩下的钱一直拖着不给,讨要一年未果。
据孙先生介绍,2006年租房时他和澳龙服装城签订了租赁协议,每间房先交1万元押金,澳龙服装城免收他一年的租金,一年后,按照市场繁荣状况,每三个月预交一次租金,合同终止,完好移交租用设施,服装城原额退还押金。因为店铺效益不好,2007年合同满一年后,孙先生退了两间店铺,但仅退给他1500元押金。现在找到财务总监让他签字就可以领回押金,可财务总监不是开会、出差,就是手机关机。
孙先生说,合同上规定,服装城要求业主,店铺内必须上足300-500套以上的商品,达不到上货量,每日罚款500元。市场管理员每天骑着摩托车绕服装城转一圈,凡是店铺关门、上货量不足的都将被扣钱。他其中一间房一年下来就被扣了8400元。
据澳龙服装城物业闫主任介绍,业主如果要退房,须先到物业提交书面申请,物业报服装城营销科核实协议,再报财务核实业主所支付的押金单据,最后经总经理签字即可返还押金。“最近
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孙先生的租房押金,公司最迟一个月内退还。”闫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