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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新闻网12月4日南昌讯(温淑萍 记者 邓小勇 报道)12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地税局获悉,从本周起至本月底止,南昌市近30万纳税人都将收到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这是南昌市地税局继2006年向南昌市16余万个纳税人寄发首批2005年度个税完税证明之后,连续第三年向纳税人寄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南昌也是中国内地少数能向全市所有纳税公民开具并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城市之一。
据介绍,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的凭据,同时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在办理出国旅游和留学手续、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获取保险理赔、向境外转移财产等过程中也被越来越多地用作评价个人纳税信誉及个人财力状况的证明。
对年度一次性开具的完税证明,是地税局为进一步方便和服务纳税人,根据个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内掌握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明细申报信息、汇总纳税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经核实后,为每一位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的一张完税证明。地税部门还与南昌邮政部门签订协议,委托邮政部门陆续向南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邮寄完税证明。此次寄送的个税完税证明将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其他所得两项,标明个人收入情况、税款所属期及个人实缴税款。此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国、银行按揭等手续。
根据规定,凡是扣缴义务人尚未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纳税人,暂不开具和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对此,地税部门希望广大扣缴义务人要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和要求,积极、认真配合税务机关做好本单位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推进工作,力求明细申报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全覆盖,确保个人在缴纳税款后都能拿到完税证明,共同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
南昌地税部门也提醒广大纳税人,某些纳税人由于任职单位变动或其他一些原因,地税局无法向他们寄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以及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的,这些纳税人可以采用个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由主管地税机关直接开具完税证明办法。
编辑:刘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