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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调查局长”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1:48  新京报

  本报讯 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图利、泄密案,将海外洗钱公文提供给陈水扁,昨天一审被判刑10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他违法乱纪、犯罪所生危害巨大,且多次更改供词,显见犯后毫无悔意。当叶盛茂听到法官判决时,紧闭双眼、双手微颤,险些瘫软。

  判决书指出,当局领导人贪渎是最大的贪污犯罪,调查局是当局情报、治安机关之一,叶盛茂身为局长不但没有依职务程序报告检察机关处理,反而徇私欺上瞒下,致使失去启动洗钱案侦查先机。

  判决书还指出,叶盛茂违法乱纪、犯罪所生危害巨大,且多次更改供词,显见犯后毫无悔意。因此,作出上诉判决。叶盛茂在聆听判决后,被押回台北看守所继续羁押。

  叶盛茂10月6日被收押,成为首位被收押的台湾当局情报机关负责人。

  调查局为台湾当局主要情报、治安机关之一,主要任务包括情报搜集和侦办贪污、毒品、洗钱等重大犯罪。叶盛茂于2001年8月至2008年7月担任局长。

  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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