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销售乳制品先验合格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1:48  新京报

  ■ 相关新闻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今后销售乳制品时,工商部门要求销售者除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外,还要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志。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对国务院《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

  工商总局在意见中表示,鼓励和支持乳制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强强联合等方式,整合加工资源,提升奶业水平。在乳制品企业准入关上,工商总局要求按法定条件逐户规范和清理乳制品生产经营资格。销售环节中,将逐步建立对经营者不良记录和定期公布制度,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志。销售企业应在明显位置公布合格和不合格乳制品品牌、批次等信息。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