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叶盛茂一审被判10年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4:06  信息时报

  

叶盛茂一审被判10年重刑
叶盛茂

  台北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任内情报头子、台湾当局“法务部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因涉嫌将海外洗钱情资、公文提供给陈水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叶盛茂涉嫌隐匿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案公文情资,检方在他的黑色公文包中,搜到当时要呈报的公文复印件,加上他坦承未将公文情资交付“检察总长”陈聪明,检方在8月28日侦查终结,叶盛茂被以毁损、隐匿公文罪嫌提起公诉,并求刑2年6个月,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被起诉的前“调查局长”。

  叶盛茂共涉及隐匿公文、泄密、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图利陈水扁一家等四罪,其中在图利部分,一审判刑8年半;泄密、隐匿公文判刑2年半,合并10年刑期,剥夺政治权利5年。

  判决书指出,当局领导人贪渎是最大的贪污犯罪,“调查局”是当局情报、治安机关之一,叶盛茂身为局长不但没有依职务程序报告检察机关处理,反而徇私欺上瞒下,致使失去启动洗钱案侦查先机,不仅有愧职守,更严重戕害司法警察机关应独立超然的威信,违法乱纪莫此为甚。

  判决书表示,由于他身为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因此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判决书还指出,叶盛茂违法乱纪、犯罪所生危害巨大,且多次更改供词,显见犯后毫无悔意。因此,作出上诉判决,并驳回所有交保声请。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