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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赵英明)来自省财政厅消息,我省在落实财政部公布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日前又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再取消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项目见七版)。这样,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合计达到174项,占全部收费项目的36%,全省每年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2亿元。
除中央取消的收费项目外,山东新取消的74个收费项目,涉及34个征管部门,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涉企收费项目。二是不合理的证照工本费,尤其是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证照工本收费。三是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管理类收费。四是培训类收费。五是应转为经营性的收费项目。
省政府要求,各级要认真落实已公布取消的各项收费。对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后,各部门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财政部门要按“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但对不履行行政职能、未发生征收额或已转为经营性收费的,均不纳入财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