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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薛琳)今日,从省环保局传来消息:12月3日,侯马市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县级市。
2005年,侯马市把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纳入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先后建立领导监督、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督查机制和“创模”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法关闭、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污染严重企业和生产设施,相继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并开始运行。2007年,该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8天,在全省开展监测工作的102个县(区)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