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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大戏 邻里主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7:36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崔楠 通讯员 王平】小孙是原告,李大娘是被告,法官是住在楼上的曹大姐……这可不是“过家家”,而是北辰瑞景街的“特殊法庭”在开庭,审理的都是邻里之间平时遇到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昨天寒冷的天气并没有阻挡住参加庭审的居民,虽然离正式开庭还有半个小时左右,但佳荣里居委会内已经聚集了40多位居民。很快,一名中年妇女坐到写有“法官”字样的席位上,宣布正式开庭,原本交头接耳的居民们顿时变得安静下来。

  这次审理的纠纷是一楼小孙家门口的下水管破裂,要求居住在顶层的李大娘也要承担一部分修理费。由于下水管道是公用设施,即使居住在六层的居民也享有同样的使用权利和维修义务。法官最终“宣判”李大娘也要承担相应的修理费。听完法官的讲解和“判决”,许多居民的脸上满是恍然大悟的表情。

  第二起审理的纠纷和第一起纠纷有着相似之处。不过,这次的原告变成了住在六楼顶层的刘大爷。因为屋顶老化造成漏水,觉得自己掏钱修理不合适的刘大爷将不愿掏钱的楼下居民告上了法庭。法官最终判决刘大爷承担40%的费用,其余修理费由其他居民均摊。此时,居民们才知道,原来六楼的屋顶也是共有财产。

  接下来的一起“诉讼”,场面最为激烈。一对“离婚夫妻”就房屋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分割财产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的争论。在女法官的多次提醒下,陈述才得以完成。听完双方的辩护,旁听席上的居民也是满头雾水,都睁大眼睛等待法官的最终判决。听到法官“判决”,房屋公积金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对此应该享有同等的权利,大家这才明白。

  负责组织这次“特殊审判”的街道、居委会负责人介绍,虽然参加庭审的人员全部是社区居民,但法官确实是由北辰区司法局干部曹春梅担任,而且法庭上的一些原被告也是当事者。他们选取的这几起纠纷,都是曾经在社区内发生或者被居民广泛关注的。通过这些“特殊审判”,社区居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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