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侦查不完备 另举报扁珍7人(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7:40  台海网

  据台媒报道,台北地院的举报范围,是过去台北地检署侦办叶盛茂案时,未起诉的犯罪事实及法条,法官审理中传讯前第一千金陈幸妤、前第一公子陈致中、黄睿靓出庭作证,外界当时即预测合议庭审理范围会超过检察官的起诉事实及范围。

  有关叶盛茂案,台北地检署搜索叶盛茂家,第一次依隐匿公文书罪起诉,后又追加起诉叶盛茂涉嫌泄密罪,并台北地院审理。

  对于台北地院依职权举报陈水扁家族及调查局官员共8人,台北地检署发言人林锦村中午指出,尚未详阅判决书属性,如果法官向台北地检署举报,检方会依法处理。

  根据判决书,法官举报的范围包含陈水扁涉及与叶盛茂共同图利、泄密及洗罪钱;陈致中、黄睿靓涉及共同洗钱罪;“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处长周有义、前承办员邹求强涉及伪造公文书罪;另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前“国策顾问”吴澧培也被举报涉及洗钱罪,共7人被告;法官另认定叶盛茂在泽西岛情资涉及图利及泄密,此部分,未经起诉,一并举报。

  被举报被告除吴澧培涉洗钱部分特侦组正持续侦办他是否涉嫌不法,另有关调查局官员周有义、邹求强部分,则尚未由台北地检署、特侦组侦办,2人可能重新“退回”台北地检署,其余扁家成员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共4人,业经特侦组多次传讯,即将起诉。

  前“调查局”叶盛茂被控协助扁家洗钱,台北地院上午一审重判他10年有期徒刑,并谕知还押台北看守所。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表示,叶盛茂涉及重罪,且一审被判10年,有羁押必要,因此还押台北看守所。

  上一页

[上一页] [1] [2]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