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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张晓松 徐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泰国输入禽类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泰国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对2008年10月27日后启运的来自泰国的禽类及其产品,将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11月10日,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2008年10月27日,泰国素可泰府发生1起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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