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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调集53辆消防车扑救,周围居民得到及时疏散
本报讯(记者/黄万全)前日,大朗镇大井头富康路旁发生一宗火灾事故(详见本报12月4日A01版《木材市场大火》),现基本情况已查明。火灾发生于3日晚上10时20分,于4日凌晨4时20分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初步统计,共造成经济损失约220万元,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据了解,该火灾事故发生在该镇的一个占地约7000平方米的木材堆放点,火灾过火面积约3850平方米(其中木材堆放面积约3700平方米,居民住宅150平方米)。
500多人参加救援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火灾现场,看到到处都是一些被烧毁的木头。据了解,火灾烧毁木材一批,波及3栋无人居住的住宅楼,其中一栋三层,两栋两层,烧损了住宅楼外墙的玻璃,并无人员伤亡。
据悉,当晚接报后,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均耀,大朗镇主要领导班子火速赶往一线指挥抢救工作。接报后,大朗专职消防队迅速出动8辆消防车开展救援,并调动社区(村)义务消防队17辆消防车开赴现场救援。在接警10分钟后,由于火势得不到有效控制,该镇迅速向东莞市消防局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增援,市消防局就近调集2个公安现役消防中队,9个镇专职消防队参加增援,共投入救援消防车53辆,消防人员200多人。
除此,该镇迅速从附近的巷头、巷尾、蔡边、求富路等9个社区(村)抽调治安队员100多人参与救援,救援人员达到500多人。
迅速疏散附近居民
事发当晚,由该镇组织的16个小分队,实行了分区负责,迅速疏散附近居民,共疏散就近居住的群众300多人,并劝阻居民返回楼房抢拿财物。除此,该镇组织人员迅速撤离附近居民房屋内的煤气罐、毛衣、毛料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了火灾进一步扩大。
由于火灾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得到维护,火灾并没有造成挤踩。经过连续6个小时的奋战,至4日凌晨4时20分,明火基本被扑灭,由于抢救及时,保护附近民居35栋,抢救财物约400多万元,没有接到有人员伤亡的情况报告。
将协助做好理赔工作
大朗镇相关负责人表示,“12·3”火灾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造成了较严重的经济损失,大朗镇将深切吸取事故教训,深入细致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而重点是要做好群众安抚、火场勘察、水电抢修、信息通报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该镇已组织安监及大井头社区干部仔细清点各受灾木材业主和民居的财产损失,同时确认是否购买了财产保险,协助做好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