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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培发记者/林焕辉)记者昨日从高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经过一个星期的社会公示之后,高明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顺利产生,岗雕乐、高明濑粉节等10个项目入选。目前,这10个项目已报呈高明区政府作审批确认。
首批十大项目最具研究价值
据介绍,自2007年4月起,该区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普查出非物质文化遗产30项,涵盖了民间工艺、民间音乐、民间风俗、民间戏曲等四个类别。在邀请佛山市有关专家对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和论证之后,筛取其中10项列入高明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据悉,高明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包括:扒龙舟、高明花灯、高明婚俗、高明春节习俗—食角仔、女仔屋、高明濑粉节、岗雕乐、花鼓调、高明木偶剧等十个项目。
“这些项目之所以能够入选首批区级‘非遗’保护名录,是因为它们都具有较高的传承和保护的意义,也是高明区最具研究价值的。”高明区文广新局副局长邱军平说。
岗雕乐等或搬上舞台
据了解,列入首批保护名录的10个“非遗”项目,大多曾在高明农村地区广泛流传,历史比较悠久,参与者众多,具有鲜明的高明民间传统文化特点,是高明农村风俗文化的重要载体。邱军平认为,把“扒龙舟”等10个项目列入高明区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利于促进该区民间文化的繁荣发展。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由于各种原因,这些项目大部分已经不在农村地区流行,甚至濒临绝迹。比如高明花灯节习俗,源自明代嘉靖皇帝亲旨御赐,广泛流传于高明区各镇街,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但“黄龙吐珠灯”的制作工艺却面临失传的危险。
对此,邱军平表示,下阶段,高明文化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如通过设立专门机构、申请专项经费等把首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10个项目研究和保护好。同时,还将尝试进行创新性开发,如将岗雕乐等“非遗”项目改编放上舞台,以加深市民对“非遗”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