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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西安12月4日专电(驻陕记者韩宏通讯员贺宝利)12月2日发生在陕西定边县堆子梁镇中学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事故认定和责任追究,已进一步明确,一批相关责任人今天受到处理。据悉,这是陕西对这起中毒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的初步处理。据今天召开的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经榆林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定边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贾枫县委常委职务,并提请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记者今晚8时30分发稿时获悉,定边县委常委会议今天研究决定:免去县教育局局长毛鑫、堆子梁镇镇长沈效亮职务。堆子梁镇中学校长赵秉宏昨日已被县教育局免职。定边县检察机关对校长赵秉宏、副校长韩惠龙、班主任宋晓燕刑事拘留。
据了解,从昨天中午开始,定边县12个工作组到现场办公,对每个死者家庭一次性补偿20万元人民币。到今天中午12时,11名遇难学生的家属已全部接受县委、县政府的处理意见,并签订了善后处理协议,陆续处理遇难者遗体。正在县医院抢救的女生蔡毛毛目前病情稳定,血压恢复正常,已由中度昏迷进入中度浅昏迷状态。
为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冬季取暖隐患,榆林市决定拿出2亿元解决全市381所农村乡办初中、中心小学和九年制学校的集中供暖问题。定边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县财政从项目建设资金中拨出1500万元,改造全县中小学校还没有集中供暖的暖气设备,在改造期间采用煤炉供暖的教室、实验室、宿舍安装一氧化碳监控报警系统,以解决其安全方面的迫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