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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特大假发票团伙栽了(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08:45  台海网

  “客户”遍布九省市

  自2005年6月开始,以湖南省双峰县人刘某某为首的制造假发票犯罪团伙,通过网罗老乡和社会闲散人员,从张贴制假广告到成立制假工厂,经过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制假犯罪团伙。

  该团伙先后在福州市仓山区、闽侯县上街镇设立制假窝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制造假票据、假证件等。其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联心村的制假窝点,成员分工明确,生产设备齐全,自2008年4月以来专门从事制作一些企业单位需要的、国家统一管理的、能偷逃税款的各种票据,客户遍布福建、北京和上海等9个省、市;通过制作假票据,该窝点每月非法获利2万多元。其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先农村吴厝顶的制假窝点,自2007年开始制作各种假证件,每月非法获利6000元左右。

  以湖南省双峰县人胡某某为首的出售假发票犯罪团伙,自2005年以来,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中间人或自己联系制假厂家进货,大量批发假发票,其假发票主要来源于福建福州和广东、浙江。

  按开票金额1.5%-6%收费

  

  自 2004年 9月以来,福州市马尾区人郑某某等人以亲戚或朋友名义,通过中介“二哥”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等地先后注册30家建筑、运输、贸易公司,在福州双子星大厦、凤翔大地购买、租赁房产设立两个开票窝点,而后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再将发票上的编号和代码交由刘某某制假犯罪团伙同号码复制假发票。

  自2007年3月以来,以福建省长乐市人陈某某为首的出售、代开假发票犯罪团伙采取与郑某某相同的作案手法,在福州先后成立3家贸易公司,在福州台江区白马花园租赁房产设立开票窝点。这两个犯罪团伙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1000多家受票公司开具假发票,涉案金额达10余亿元,“开票公司”则按开票金额的1.5%-6%收取费用,从中非法牟利。

  以江西省南昌市人陈某为首的出售假发票犯罪团伙自2008年5月以来,以福州大利嘉城内某科技店为窝点,向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每本80元的价格购买了40多本伪造的普通商业销售发票,出售给客户并收取开票金额的3%作为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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