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广网包头12月5日消息(记者那森宝音 包头台记者段科) 4号,执法人员对包头市市区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了重点复查,发现包头只有44%的职工带薪年休。
据了解,在前期的全面检查阶段中,包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3个小组共对市区的30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涉及职工22万多人。通过检查发现,这些用人单位中,平均只有44%的职工享受到了带薪年休假。其中国有企业中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占到46%,集体企业中占到43%,股份制企业中占到41%;而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中,能够享受到带薪年休假的职工比例则偏低,其中餐饮、纺织、服务行业中占到29%,而建筑行业中则只有19%的职工享受到了带薪年休假。
包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庆宇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在重点复查的基础上,对确实拒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用人单位,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处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内蒙古其他地区也有相当一部分职工休不上年假,其主要原因就是单位原因,特别是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据了解,在一些事业单位的特殊岗位的职工,不但休不上年假,而且平日里的加班费也没有按国家标准发放,国家法定假日加一天的班只给20元,这和国家制定的原日均工资300%的标准差的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