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丈夫死亡媳妇卖房公公占了房子不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3: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乐陵12月4日讯丈夫死后,媳妇卖掉了房子,并与买主签订了买卖合同。公公不同意儿媳卖掉房子,便搬进房子里住着不走。买主田某见要不到房子,将卖主和其公公告到法院,法院判田某的合同无效。

  据了解,乐陵市某村村民高某与丈夫有一共同房产,其丈夫死亡后,高某未经其公公邢某的同意便将房屋卖给本村村民田某。邢某闻讯,便搬入房内,以此方式拒绝卖房。

  2008年10月份,田某一纸诉状将邢某和高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与高某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归还其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为邢某与高某的共有财产,该房产有邢某的遗产成分,被继承人遗产未做分割继承,应为继承人邢某、高某共同共有。高某出售房产未经共同共有人邢某同意,其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行为无效。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驳回了田某的诉讼请求。


信明栋 王金强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