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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船舶工业基地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3: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2月4日讯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船舶工业发展的意见》,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造船业,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符合条件的造船及配套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加快船舶工业发展,关系我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青岛、烟台、 威海3个船舶工业基地,重点发展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墨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市、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成市6个船舶工业聚集区,培育一批重点造船企业和大企业集团。力争到“十一五”末培育形成3—5家品牌优势突出、规模优势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造船企业。

  意见提出,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优先安排聚集区内重点项目建设用海用地,并依法减(免)缴海域使用金。引导聚集区内的造船企业科学填海造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造船业,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造船及配套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记者 刘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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