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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额不变最高报销额倍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东莞讯记者温龚锋报道:前天,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社保新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进行调整,届时参保人在缴费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享受更高的医疗保险待遇。据悉,调整幅度最大的为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由8万元/人/年提至15万元/人/年。同时,明年增加生育医疗待遇并首次在全市实施。据初步测算,东莞一年将因此增加4.3亿元支出。

  据介绍,调整的第一类为提高连续参保满一年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4万元/人/年提高到10万元/人/年。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现行的8万元/人/年提高到15万元/人/年。

  第二类是提高特定门诊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和支付比例。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则根据病种不同而定:原报销限额为3000元/年的调整为4000元/年;5000元/年的调整为6000元/年;20000元/年的调整为25000元/年;45000元/年的调整为60000元/年。而基本医疗费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由65%调整为80%。

  第三类则是增加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两年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新政策明确,生育医疗待遇将在全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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