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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被征地农民将享受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4: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12月5日消息(记者胡晓辉) 今后,河南省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可以不用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犯愁了,政府不仅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就业培训,住院和门诊等大病的医疗费都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河南省规定,各级政府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在就业方面,河南省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免费向被征地农民开放,为他们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多项服务。河南省劳动和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王曙辉表示,我们把就业作为被征地农民最根本的一个保障,失地农民在达到我们的这个条件之后,我们象城镇的居民一样,像城镇职工就业服务、就业介绍还有包括失业登记,和城市的居民享受同等的待遇。

  除此之外,被征地农民如果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可以按照城镇失业人员培训补贴办法及标准给予适当的补贴。而在农民们最关心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方面,处于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如果已经在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已经转为城市户口自谋职业的,均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曙辉表示已经进来的时候超过了她的供养劳动年龄,在缴费的期月起我们就按照这样一个规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如果是劳动年龄的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他又参加了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那么我们把他账户里的费用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

  对于被征地农民中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河南省规定,可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缴纳个人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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