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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多名中高级警官涉黑案主犯宋鹏飞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9:36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2月5日电(记者范春生)在沈阳、广州造成广泛影响、并牵扯到沈阳市公安系统多名中高级警官的“6·07”涉黑案,5日上午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主犯、广州万发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鹏飞被法院认定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宋鹏飞的同伙赵文刚及其另外一名助手因制造了命案,被一同判处死刑。本案的其余包括沈阳多名警官在内的93名被告,也被定罪,分别被判处了缓刑或有期徒刑。

  2005年6月7日,沈阳市发生一起手持枪支、刀具、棍棒等凶器,打砸“中国鞋城”内的“盛强航空货运站”,致使两人死亡、四人重伤的案件。此案引起辽宁省、沈阳市两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很快组织精干力量,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通过对相关涉案人员进一步侦查,以宋鹏飞为首、长期盘踞在沈阳和广州的涉黑犯罪集团,进入了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

  2006年4月4日,辽宁省成立“6·07”专案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专案组,并向公安部汇报情况。公安部把此案作为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专案组成立后,共逮捕犯罪嫌疑人100多人,破获刑事案件120余起。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2岁的宋鹏飞户籍沈阳,案发前任广州万发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沈阳大酒店总经理等职务,自1995年以来,以沈阳、广州为主要活动区域,笼络社会闲散人员、两劳释解人员和犯罪在逃人员,以暴力开道,把持、垄断广东部分地区至浙江、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地的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线路和部分物流市场,逐步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此间,宋鹏飞一伙人不断腐蚀、贿赂公安人员,为其犯罪集团的暴力和经济活动提供庇护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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