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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
台湾行政当局日前决定,开放大陆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来台从事证券投资与期货交易,此项管理办法允许上市上柜公司的大陆员工及来台挂牌岛外企业的大陆股东可认购并获配有价证券。
但该管理办法也规定,在两岸未签金融监理备忘录以前,QDII来台投资上限是QDII基金总规模的3%,QDII不可投资兴柜也不可从事信用交易借券,不可实质控制台湾企业经营。
这项管理办法是未来开放大陆投资人来台湾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的管理依据,将在公告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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