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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音协拟收哀乐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2:28  新京报

  本报讯 据悉,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中音协”)拟以南京为试点向殡仪馆收取哀乐版权费。

  提出殡仪馆《哀乐》要交费的,是江苏省某律所著作权部主任翁磊。据了解,《哀乐》的作者叫罗浪,首次是1945年在张家口悼念阵亡烈士的典礼上演奏;1949年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仪式,中央批准正式作为国家葬礼乐曲。

  翁磊介绍,他通过咨询中音协相关负责人得知,早在几年前,罗浪就已经把所有的作曲作词打包,和中音协签订了相关委托书,作为受委托方中音协应该向殡仪馆收取相关费用。而且,《哀乐》在中国各大小殡仪馆已经免费播放了50多年,50多年了,一直都没有人想起《哀乐》也要收费。

  对于交费一说,南京市殡仪馆负责人表示惊讶,“交费?我们买的这些哀乐的碟片都是正版的,里面不是有版权费了吗?”翁磊表示,殡仪馆买的是复制品的版权,并不是词曲作者本人的版权。

  翁磊透露,中音协拟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格,以2元每年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将南京作为试点城市,以后在全国推广。

  《现代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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