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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人员执法须先“考”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2:2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杜丁)北京市安监执法人员将进行法律知识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被辞退。昨天,由市安监局等主办的安全文化论坛透露上述信息。

  昨日论坛发布的《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纲要(2007-2010)》显示,新上岗的执法人员,未经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知识考试,不得颁发执法资格证;对已领取执法资格证,但未通过考试的,要责成补考,补考不合格取消其执法资格;已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应当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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