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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红包”每人3600元 团团圆圆有望圣诞前赴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3:00  东方今报

  据新华社电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5日通过“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符合领取资格者,每人可领取总面额为3600元(新台币,下同)的消费券。

  根据条例,明年3月底前出生、具有户籍的台湾地区居民,都可领取消费券,使用时间至明年9月30日。消费券将通过户政系统发放,居民凭身份证件或户口名簿领取。持消费券可以到有营业登记的零售店、量贩或餐饮店消费,也可以捐赠给符合公益募款办法的公益团体。

  11月18日,台湾行政当局负责人刘兆玄宣布,为刺激经济,行政当局决定向台湾地区居民每人发放3600元消费券,总预算约需829亿元。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5日上午处理“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由于民进党党团坚持要以发放现金3800元取代消费券,在协商没有共识的情况下,最后以表决方式,通过了行政当局提出的版本。

  据当局估算,以发放消费券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举措,预计可将台湾明年的经济增长率提升0.64%。

  ■两岸动态“团团”“圆圆”有望圣诞前赴台

  据新华社电 大陆同胞赠送给台湾同胞的大熊猫“团团”、“圆圆”即将赴台。尽管具体日期尚未确定,但台北市立动物园已开始进行相关准备工作。5日,该园开通了“Ya!大猫熊-台北大猫熊保育网”。12月4日,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透露,“团团”、“圆圆”有望在圣诞节(12月25日)前赴台。台北市立动物园负责人表示,如果一切顺利,“团团”、“圆圆”春节前即可与台湾同胞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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