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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芳以权谋私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毅驾车肇祸将受党纪政纪处分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李莉)今天,省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两起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即:严肃查处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桂芳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立案调查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毅驾车肇事,造成二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的问题。
经查,孙桂芳自1998年3月任省质监局局长、党组书记以来,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将其数名亲属或从外单位调入质监系统,或从基层调入省局,或予以提拔。省纪委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基础上,确认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规定决定给予孙桂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有关部门对孙桂芳违反规定调动提拔亲属的问题予以纠正。
关于李毅驾车肇事问题,2008年10月11日,忻州市政协副主席李毅驾车肇事,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继而被依法逮捕。鉴于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依照有关规定,省纪委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根据以上事实、依纪依法做出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