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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交宣) 记者昨日从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广州市(除番禺区、花都区和增城市、从化市外)车管业务收费点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推广应用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收费。明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是过渡期,4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至年底为测试阶段,车管所白云、芳村分所作为试点推广。
据了解,为使市民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在过渡期内,市民可以在车管业务收费点使用刷银行卡和现金两种方式交费,受理卡种为工商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和其它银行发行的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从2009年4月1日起,市民在车管业务收费点只能使用刷银行卡的方式交费。选择现金交费方式的市民,可在受理车管业务后,持车管所收费工作人员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商业银行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