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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谎称搭顺风车,趁机杀死司机、打劫宝洁公司集装箱货车的刘于成、张永征,昨天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死刑和死缓,同时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73556.2元。张永征的妻子曾美花因隐饰犯罪所得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
2007年1月初,刘于成告诉张永征,他认识了一个司机过几天运送宝洁化妆品到上海。两人密谋后决定打劫该车货物。1月12日下午,刘、张谎称搭顺风车去上海,坐上了裴某的集装箱货车。当车开到萝岗区永和大道附近时,刘、张二人用药水喷射裴某的眼睛,并用铁锤打裴某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刘、张二人劫走集装箱货车及价值307万元的化妆品后,将所劫化妆品运到浙江义乌,销赃所得70余万元被刘、张和曾美花三人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