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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消息 台湾特侦组追查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案,扁妻吴淑珍的嫂子陈俊英已经被列为被告,这已经是洗钱案发展至今的第12名被告。
由于陈俊英曾经担任人头账户,加上元大董事杜丽萍日前遭声押时,坦承当时从金库拿出新台币7.4亿的现金时,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和嫂子陈俊英都有帮忙搬运,因此认为陈俊英对于洗钱案是相当知情的,因此将她列为被告。
昨日上午特侦组将吴淑珍好友蔡美利列为被告,不过并没有限制出境或出海等,特侦组本周大动作将两名证人改列被告,因此洗钱案目前的被告人数,已经上升到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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