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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人员法律考试不合格将被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4: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艾)北京市安监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将在2010年前建立健全学习法律考核制度,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昨天,第二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在中国石油大学举行,并发布了《北京安全文化建设纲要》。

  根据纲要,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上,将建立健全法律考核制度。对新上岗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未经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将不颁发执法资格证书。已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试,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者,应当予以辞退。

  本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安监部门的全部工作人员。其监督执法对象包括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也包括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等高危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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