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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5:49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胡晓牧)明年起,厦门将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应对当前的经济形势,促内需、保企业,厦门市将陆续推出10项新举措。

  据介绍,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启动两项新制度。一是建立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及其分析评估的月报制度,并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远程视频招聘系统,帮农民工求职;二是建立企业关闭停产报告制度,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

  与此同时,明年起厦门还将陆续推出8项新政策,包括“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扩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范围”、“将已在厦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降低工伤保险的行业基准费率”、“扩大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范畴”、“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建设”等。

  据透露,目前劳动保障局正在积极研究这系列新政策。打算2009年起从历年节余的失业保险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补贴“4050”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促进失业人员灵活就业。

  同时,扩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范围,拟将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也确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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