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三读通过消费券条例 每人3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8:59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6日讯 台湾“立法院”院会5日三读通过“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消费券使用时间至2009年9月30日,符合领取资格者每人可领取新台币3600元消费券。

  据台媒报道,“立法院”院会5日上午处理“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由于民进党团坚持应发放3800元现金取代3600元消费券,院会处理前,由“立法院长”王金平召集朝野党团协商未有共识。院会经表决后,通过行政院版本3600元消费券。

  另外,院会通过附带决议,2009年3月底前出生、具户籍的居民都可领取3600元消费券。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