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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在闽央企应参加省级工伤生育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9:19  台海网

  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该厅下发了《关于在闽中央企业参加省本级工伤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明年起,中央企业应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缴纳保费,已经在各统筹地区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可以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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