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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户月底申领经适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9:58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主任记者 张晶 实习生 吴佳)月底开始,沈阳市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以按程序申请经适房补贴了。记者12月5日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实施细则,来解决困难家庭“户口挂靠”、继承、租赁等具体问题,让真正有需要的家庭都能享受到此项政策。

  记者了解到,经适房补贴申领的程序与今年经适房申购的程序大体相同,需要申请人先到所在社区报名申请。经过资格认定后,经过层层把关,最后由沈阳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发放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申领人要先购房后领补贴,最高补贴限额为5.5万元/户,而且在申领获批后3个月内必须购房结束。否则原审核资格作废,需要购房还得重新申请。困难家庭用补贴购得的房产,产权证上将注明“经济适用房”字样,限制购房者随意买卖。

  除了产权外,像一些市民提出的“户口挂靠”等,继承、租赁等具体问题,则需要近期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后,才能得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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