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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带着狼狗在江边玩耍 记者 刘嵩 摄在主城区饲养22类烈性犬,管理费将比饲养普通犬高出1倍,标准是每只犬每年200元。昨日,《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
主城养烈性犬
每年管理费200元
据了解,在刚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的《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中,确定了饲养22类烈性犬的管理费标准:在主城区饲养这些烈性犬的管理费比饲养普通犬高出1倍,标准是每只犬每年200元,主城以外的其他区县,每只犬每年的管理费标准不低于150元,不高于2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区县自行确定。
据悉,这22类烈性犬包括: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高加索、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中亚牧羊犬、西班牙加纳利、日本土佐、标准牛头梗、卡斯罗、韩国杜莎、美国斗牛、斯坦福斗牛、爱尔兰猎狼、比特、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罗德西亚背脊犬、英国斗牛獒、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
养犬管理费
通过银行缴纳
根据该通告,养犬人养犬登记申请核实后,将由派出所民警向养犬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养犬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至第三联到代理银行缴款,养犬人缴款后,持银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回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再将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交养犬人作收据。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表示,派出所无权直接收取养犬管理费,如果有派出所向你收取养犬管理费现金,你可以拒绝缴纳。记者 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