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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11·10踩踏事故案”后续
本报讯(记者 钟臻 实习生 黄婕)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重,家乐福“11·10踩踏事故”案其中一名责任人段程伟在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请求轻判。昨日,市一中院正式受理了段程伟的上诉状。
去年11月10日上午,我市家乐福沙坪坝店举办十周年店庆粮油等商品打折促销活动,大量顾客涌入家乐福沙坪坝店东门,将入口处摆放的桌子挤倒,部分顾客被桌子绊倒,导致大量顾客相继跌倒,造成3人死亡、31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踩踏事故。事故发生后,时任该店防损部经理的向学信及时任防损部经理助理的段程伟被公诉机关提起起诉。法院一审后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3年和2年。
在一审判决后,段程伟不服判决,以一审法院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以及主要责任人未归案等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段程伟在上诉书中还称,该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安保力量严重不足造成的,此外,打折促销活动安全预案总负责人张黎对促销活动的影响力和人流量估计不足以及指挥处置不当,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张黎才是踩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