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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解剖过却作出了有关解剖的检验记录;甚至在受害人未死亡前,已为其制作了尸检报告……”昨日上午,由省司法厅牵头,邀请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成都知名律师以及成渝两地司法鉴定权威专家,在蓉举办我省首场刑事辩护与司法鉴定高端论坛会。司法鉴定专家们现场自曝家丑,鼓励律师大胆质疑每份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以期避免冤假错案。
“律师审查司法鉴定时,往往重实体,轻程序,是值得引起重视的错误!”研讨会上,来自某司法鉴定所副所长王能义第一个自揭家丑。他现场指出,律师们不要把司法鉴定看成是刑事案件的“专利”。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司法鉴定也渗透民事诉讼案。王能义就遇到这样一起民事案:40多岁的张某意外被火车碾成两截。由于张某生前分别向4家保险共计购买了总额为200余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当地公安机关勘验完现场后,草草作出了张某遭遇火车意外死亡的鉴定结论。这份鉴定结论,让保险公司如数赔款。其中一家保险公司事后找到王能义,要求就张某的死因重新鉴定。王能义等人仔细勘验现场后,得出了张某卧轨自杀的结论。这份鉴定结论,为4家保险公司挽回200余万元损失。
鉴定专家提醒律师,司法鉴定只是作为审判机关一种意见证据,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据能力。律师有权要求法官对鉴定的取舍作出说明,法院对鉴定的取舍,应通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交叉询问后,才能作出综合评价。鉴定专家鼓励律师大胆质疑每份司法鉴定,呼吁国家审判机关应借鉴国外审判方式,规定鉴定人必须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证。
杨茂记者王仁刚实习生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