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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偷儿见啥拿啥 赃物几可开“超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16:05  台海网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实习生 张咏瑜通讯员 曾宪踌 林清源

  本报讯 翻阳台、爬窗户、撬门,两年来,偷窃成性的连某彬施展着各种“技巧”,22次摸进德化县龙浔镇等地民宅,所到之处无不被其搜刮一空。近日,德化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对其判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今年28岁的连某彬是德化人,7年前,连某彬曾因盗窃罪,领刑1年4个月。刑满释放后,连某彬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案。2006年4月至今年6月间,连某彬单独或伙同他人入室盗窃作案22次,总案值30701元。仅2006年夏季到冬季的短短几个月间,就连续进入德化县医院宿舍盗窃6起。去年5月一个月间,作案5起。在偷盗过程中,连某彬的贪婪程度令人咋舌,几乎可以说见啥偷啥,小到洗发水等日常用品,大到电磁炉、电视机等家用电器,赃物几可开超市。今年7月19日,连某彬再次盗窃时,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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