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管局公正执法 交警违规照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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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6日11:27 南方网
本报讯 近日,深圳市交通管理局对4辆被“电子眼”监控拍摄到的交通违章的警用车辆作出罚款处理。这是该局自实行“公安民警车违章须主动接受处理 ”的规定后,查获的又一批交通违章并接受处理的警用车辆。
正人先正己,执法更守法。交警驾车违规,照章处罚。这是深圳市交管局为树立交通民警形象,在队伍管理中实施的一项过硬制度。该局规定,本单位民警和警车管理除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外,凡有交通违例行为的民警,在年终的反腐保廉责任考核评比中,当事民警及其所在部门单位每项扣罚5分,考核总分少于85分者将视为不达标;对于确实因紧急公务而违例的车辆,需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证明,及市公安局政治部备案方能撤销违例记录,把民警的交通行为能否遵守交通法规列入反腐保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便于公开督监,该局对查获的民警交通违例情况及车辆、当事民警,每月统计一次上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并在本局予以通报,每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对违例者须由单位负责人一同前往交通监控中心接受处理,违例罚款一律由违例民警自掏腰包。
这一制度自1999年10月开始实行后,在该局广大干警中产生了巨大的自我监督和教育作用。实行第一个月,就有32宗驾车违章的交通民警主动依法接受处理,共缴纳罚款近7000元。(南方日报 易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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