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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13名国家工作人员被行政开除

  本报讯(记者 林俊)“浏阳市公路局原局长刘魁榜与司机合伙敛财获刑12年,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丁某工作散漫导致档案积压几千本,有5个单位人均招待费用超过2万元……”昨日上午,浏阳全市公务员大会通报了2008年该市国家工作人员考核结果,35人不称职(不合格),辞退4人,行政开除13人。会上,该市主要领导还点名痛陈一些干部存在的弊病,台下的公务员们深受震撼。

  公务员挪用公款859.2万

  昨日,浏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梁仲从“工作散漫,失职失责”、“利欲熏心,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作风粗暴”、“奢侈浪费,挥霍公款”、“自律不严,腐化堕落”五个方面痛陈了浏阳一些干部的弊病。

  会上,一些案例被批露,如浏阳公路局原局长刘魁榜伙同司机丁文峰以虚开、虚增工程结算金额以及虚报发票等手段,骗取单位财务资金共计356703元,刘魁榜犯贪污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财产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浏阳农业园原主任邱友初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25万元、港币2.9万元,非法所得人民币10万余元,另外与潘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利用公款为其购买30万余元的住房一套;农业园原项目融资科科长寻立之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原工程科科长罗会武收受他人钱物共计8.54万元;上述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浏阳财政局工作人员沈志宏单独或伙同熊艳等人挪用公款859.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熊艳参与挪用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他相关人员的渎职问题正在调查中。达浒镇原财政所干部胡新、温政贪污受贿被开除党籍,并分别受到撤职和降级处分。浏阳骨伤科医院原副院长周跃安、周国强等人收受贿赂,其中周跃安先后接受他人贿赂共计16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周国强受到撤职处分。

  公务员深受震撼

  昨日的大会,点名批评面之广、语气之强硬前所未有,让台下的公务员深受震撼。一名公务员感慨:“这可谓是浏阳最严肃的一次‘吏治’,让我们备感工作压力,考核不会再出现一团和气了。”

  浏阳在近几年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得分低、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不但年终奖金全无,还要被亮“黄牌”,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坚决予以辞退。据统计,浏阳市从1996年到2008年13年来的年度考核中,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共有873人(次)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211人被开除或辞退。

  “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力度与应对今年的经济形势有关。”浏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文先告诉记者,2009年浏阳要更好地发展,必须要有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公务员队伍。因此,对于问题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那些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害群之马没有容身之地。据悉,浏阳今年还将成立民意调查小组,由统计局向普通百姓发放调查问卷,征求对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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