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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南京江宁区原房产局长周久耕问题完成初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6日11:07  中国新闻网
专家:南京江宁区原房产局长周久耕问题完成初核
被网民称作“最牛房产局长”的周久耕(资料图)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江苏南京市重点新闻门户网站龙虎网消息,就日前媒体报道南京市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涉嫌严重违纪被江宁区纪委立案调查的情况,一位多年从事党建工作研究的专家分析,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周久耕的问题应该已完成了初核,立案后将进入调查程序。

  这位专家称,现在许多人把注意力集中在周是否被“两规”的问题上,其实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周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才是关键。

  这位专家称,自去年底周久耕被媒体曝光后,他一直密切关注着事件的发展,从周被立案调查可以看出,周的问题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这位专家说,日前报道称对周立案的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主要程序依据就是这个条例,还有一个实体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机关查办案件首先是初核,初核后对涉嫌违纪的进行立案,立案后还要经过调查、审理,对涉嫌违纪问题查实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果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专家分析,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周久耕的问题立案后将进入调查程序。他说,立案是纪检机关办案的必经程序,而“两规”仅是办案工作审查措施之一,不是必经程序。据他研究,近年来纪检机关严格规范实施“两规”,对“两规”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同样是上面的条例还规定,为查清事实,纪检机关有八种审查措施可以使用,而采取何种措施要视案情而定,从昨天媒体披露的情况可以看出,纪检机关应该是在未采取“两规”措施的情况下就已经获取了周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进而对他进行立案的。

  这位专家说,纪检机关在重视舆论监督的同时,也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的程序查办案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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