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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定厅局级干部每年出国禁超一次

  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陈姿雯)“省政府序列部门的正厅局级、市州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正职及副市(州)长每年出国(境)不能超过1次。”昨日,全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据悉,我省将在长沙、岳阳、株洲、湘潭4市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5个省直单位开展出国任务公开试点,并将厅局级及以下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20%。

  192人受到处理

  记者了解到,虽然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总体态势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发现有公款出国(境)的团组人员结构不合理,存在违规使用因私证件公款出国(境)现象。”据省专项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周农介绍,部分党政干部借公务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有的到未经批准的国家和地区旅游;有的擅自延长在国外的停留时间用于观光旅游。还有个别派出单位对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把关不严,搞平衡照顾。2008年6月以来,我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长沙等市更是主动取消了一批任务不充分的出国(境)团组。据统计,2008年全省因公出国(境)的人数为10409人次,较2007年同期下降了27%。全省共调整207个不符合条件的团组,取消18个没有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制止违反规定的因公出国(境)的人员108人次。同时,全省去年共收到和发现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举报线索25件,作出党政纪和组织处理192人。

  全省因公出国(境)经费将压缩20%

  会议明确,2009年,全省将在长沙、岳阳、株洲、湘潭4个有出国任务审批权的市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厅5个出国任务比较多的省直单位先行开展出国任务公开试点,将厅局级及以下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的任务、日程安排、经费使用、考察成果等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同时,全省将把党政干部的出国(境)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行审核,从经费上严格约束。各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党政干部持因私证件的出国(境)费用。今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的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违规出国由个人支付费用

  今年,我省将重点查处虚报出国(境)任务:即通过购买邀请函骗取批准;擅自延长国(境)外停留时间,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党政干部挪用预算外资金出国(境)或摊派出国(境)费用3个方面的案件。对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严重的单位,除追究团组负责人、违规审批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并追缴违纪违规报销的费用,凡违规违纪出国(境)旅游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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