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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松岭家属撤回对4名警察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03:11  新闻晨报
林松岭家属撤回对4名警察起诉
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图左2)在法院门口讲述儿子的遭遇 晨报记者 李晓明 现场图片

  □晨报特派记者 李晓明 哈尔滨报道

  哈尔滨警察涉嫌打死男青年一案继前日刑事部分开庭审理之后,昨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吉利等起诉6名警察与糖果酒吧经营者也在法庭开庭审理。

  法庭上,原告方当庭撤回了对除齐新、刘力男外另外4名警察的起诉。对另3名被告人提出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在内的近40万元赔偿请求。不过,家属对无法提出精神赔偿表示质疑。

  民事诉讼不公开审理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持续约1小时。由于是不公开审理,记者无法进入庭审现场。庭审结束后,记者联系到林松岭的父亲林吉利,他告诉记者,因为经过前一天的庭审,民事部分的案情已经很简单,所以这次庭审时间很短。

  在最初的起诉书中,林家将包括齐新在内的6名警察全部列为被告,还有糖果酒吧的经营者金梅也在被告之列。昨日,全部被告本人或代理人均出席。不过,在开庭之后,原告方撤回了对李鑫宇等4名警察的起诉。被告方实际变成齐新、刘力男、金梅三人。

  昨日,林吉利和其代理律师胡凤滨均向记者证实了撤诉的决定。“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指控齐新、刘力男两人造成了林松岭的死亡,其他人对此关系不大。”

  齐新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

  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之一齐新仍然延续自己在前日开庭时的态度,拒不承认自己对林松岭的死有责,并表示“我也是受害者,还需要赔偿。”

  胡凤滨告诉记者,庭审中齐新与刘力男的态度与前日在庭上表现一致。刘力男承认自己打了林松岭,愿意根据法院对自己的定罪,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齐新则表示自己对林松岭的死亡完全无责,故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林吉利也向记者证实,齐新根本不想承担责任。

  此外,原告方以未尽安全管理义务要求糖果酒吧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其经营者金梅并未到庭审现场,其代理律师出庭应诉。他表示,当时酒吧方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劝阻,但是没有能力制止该事件,故不应该承担责任。

  “精神索赔”不支持遭质疑

  在原告方此次提出的赔偿金额中,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近40万元,受法律所限,其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也遭到家属质疑。

  胡凤滨向记者表示,此次提出的赔偿数额全部为实额索赔,其中没有精神索赔,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记者查询了解到,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在相关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在最高院200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才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胡凤滨表示,林吉利已经50多岁了,只有一个独子,老年丧子给其身心造成了巨大打击,终日以泪洗面,这种精神损害是巨大的。如果生硬地将精神索赔予以排除,本身就不符合立法精神。

  昨日,已经满头白发的林吉利告诉记者,现在的他已经不敢进儿子的房间,看儿子的照片。不过,对于民事赔偿问题,林吉利并不看重数额:“我只希望能够杀人偿命,就算最后放弃赔偿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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