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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核准北京门头沟袭警案主犯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7日02:2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记者昨日了解到,“门头沟袭警案”主犯张心磊,二审被北京高院判处死刑后,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判决正式生效。

  受审

  一人揽下杀人罪行

  张心磊的死刑判决书显示,2006年10月22日晚11时许,河南农民张心磊伙同堂兄张新亮、吕海红携带压力钳,由张心磊驾车,在门头沟区一公路旁盗剪通讯电缆。三人作案后驾车闯过盘查的检查站,执勤民警唐成文驾警车追赶。吕海红途中跳车逃逸。

  唐成文追上后,张心磊持压力钳将警车玻璃打碎,唐成文与张心磊搏斗中,张新亮帮助张心磊将唐成文摔倒,张心磊持压力钳猛击唐的头部,致唐成文死亡。之后,二人将唐成文的尸体抛弃。

  在一中院受审时,张心磊将所有罪责揽下。他说,给唐成文递烟被拒,拿出100多元也被推开。张心磊称被唐成文激怒,才杀人抛尸,但整个过程张新亮没有参与。

  2007年11月1日,一中院判决张心磊犯有故意杀人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盗窃罪,从重处罚判处死刑。张新亮因为不是直接致死唐成文的凶手,被判处死缓。

  上诉

  被北京高院驳回

  张心磊认为坦白了以前的偷窃,不应判死刑。他认为一中院量刑过重,向北京高院上诉。北京高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法律规定,死刑判决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生效。记者昨日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张心磊的死刑判决正式生效,张心磊将于近日被执行死刑。

  根据规定,死刑犯在临刑前可以申请会见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也可以申请会见死刑犯。据了解,张心磊和直系亲属都没有申请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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