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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写检讨书 的哥拆车轮脱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1: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本报讯 石狮服装城客运站,以的士拉客影响车站班线营运为由,用铁链锁住了两辆的士车轮,要求的哥写检讨书才肯放行,此举引起广泛质疑(详见本报昨日A3版报道)。昨日上午,因为不肯写所谓的“检讨书”,的哥万先生索性拆下被锁车轮,换上备用胎,开走自己的出租车;另一被锁的士司机吴先生,在被迫写下检讨书后,已于前晚获放行。

  石狮交通局运管所有关人员称,的士站外拉客并未违反营运规定。律师称,车站的行为侵犯了的士司机的合法经营权,的哥可索赔。

  【事件进展】

  一的哥拆轮胎脱身

  昨日上午9时许,在多方求助无果后,万先生只好将整个右后轮拆下,换上备用胎,他的车才得以脱身,但此时,他的车已被锁在路边近27个小时。随后,万先生找人撬开铁链,拿回被锁轮胎。据悉,另一辆的士的司机在写下检讨书后,于前晚被放行。

  万先生说,27个小时没有营运,损失不小,他已向车站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对于各方质疑,车站杨站长说,车站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保安对在车站外拉客的的士以劝导为主,但如果的士司机进到车站售票厅或车站前广场的范围内拉客,或者行为很过分的,车站就不会坐视不管。至于是否继续采取锁车的方式,杨称上级公司正在研究。

  对于万先生所提的赔偿要求,杨站长认为应由出租车的法人代表出面,向车站所属公司提出或经法律途径解决。

  【部门表态】

  的士未违反营运规章

  就此事,石狮市交通局运输管理所稽查队队长王天庭表示,的士在车站外停车拉客,并没有违反的士营运方面的有关规章,但如果的哥跑到车站内拉客,那就不恰当了。但即使的哥的行为不当,车站也无权给的士上锁。

  王队长称,若再出现的士被锁事件,司机可向稽查队投诉(电话88710110),稽查队会出面协调。至于万先生提出的索赔问题,他认为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从石狮市交警大队获悉,的士临时停在路边拉客,属于轻微违章停车。石狮市公安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则称,车站锁住出租车的行为,其主观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构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司机最好向交通主管部门或法院求助。

  【律师说法】

  司机可向车站索赔

  福建石狮醒狮律师事务所郑平申律师认为,车站只是一个经营单位,没有锁车扣车的执法权。的士和车站都是以经营为目的,车站的行为已侵犯的士司机的合法经营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因锁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石狮市区一律师事务所刘宗伟律师认为,车站的行为虽不构成治安或刑事犯罪,但侵犯了的士司机的财产权,属民事纠纷,可由交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车站应负民事责任,司机可索赔,如车站拒绝,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石狮大众出租车公司表示,拟考虑由公司出面协调交通主管部门,解决的士屡次被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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