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忠县男子冯某外出打工不成,想到自己的舅舅很有钱,于是伙同兄弟伙秦某绑架舅舅的岳父,欲以此敲诈舅舅。6月25日,忠县法院经审理,以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冯某、秦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罚金5000元。
今年3月初,冯某和兄弟伙秦某南下广州打工,可工作没找到不说,所带的钱却很快花光。怎么办?此时,冯某突然想起自己的舅舅很有钱,于是和秦某商议绑架舅舅的岳父和自己的表妹来敲诈舅舅。
3月初,冯某、秦某返回忠县,3月11日晚11时许,冯某带着准备好的折叠刀、自制面具等工具,与秦某蒙面闯入舅舅的岳父黄某家,采取捂嘴、持刀威胁等方式对黄某进行绑架。在此过程中,因黄某奋力反抗,二人未能绑架成功。
绑架失败后,为弄到钱,冯某多次发恐吓信息向表妹勒索现金。之后,表妹答应给付5000元。3月17日晚,冯某在与表妹交易时,警方将其现场抓获。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古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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