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在汉大学生可享居民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2:15  长江日报

  在汉大学生可享居民医保

  年缴二十元最高可报销十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晓萌实习生涂亚娟)今年9月,在汉大学生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缴费20元,即可年报销最高10万元医疗费。昨日,《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原则通过,定于9月1日起实施。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保。据统计,在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现有82.38万人。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0元

  在汉大学生参加医保的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100元。贫困大学生参保免缴费用。

  保障标准:每年最高报销10万元

  参保大学生的住院和在门诊治疗重症产生的医疗费,符合医疗规定费用的综合报销比例约为70%。医保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参保手续:不需办理IC卡

  各高校作为—个参保单位整体参保,大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在本校办理参保登记。

  由于社会保障卡(IC卡)制作成本较高,加上大学生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期限较短,将不统—制作社会保障卡。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居民医保专用病历。

  就医地点:住院可选定点医疗机构

  《细则》规定,大学普通门诊应在本校实施门诊统筹的医疗机构就医。

  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的大学生,应在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所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病种范围:执行居民医保政策

  大学生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的病种范围,执行居民医保政策的规定。目前规定为10种重症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等。

  实习期间生病可异地报销

  大学生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或在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应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的3个月内,由学校携其相关凭证,集中到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已办商业医疗保险可享二次报销

  —次缴纳了4年商业医疗保险费的大学生,如参加居民医保,在看病享受医保结算后,可由学校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对其自付部分的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