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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问:我住在6楼,8楼的邻居家一直漏水,已经2年了,我们没有办法洗澡,找开发商修,开发商让找物业公司,找物业公司,又推到开发商,那么我们应该找谁修呢?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根据规定,对于房屋漏水的保修(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为5年,最低保修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为3年,开发商应当自交付房屋之日起5年或3年内承担保修义务。
本报实习记者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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