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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女和养女庭上争继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2: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著名古典文学家顾学颉过世10年后,其亲生女儿与养女就继承版权引发诉讼。记者昨天获悉,两名女士在法庭上都主张自己才有继承权。

  顾女士起诉称,父亲顾学颉1999年9月26日去世,生前曾校注《醒世恒言》等十余部作品,她是顾学颉唯一的子女。近日,她得知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了《醒世恒言》、《今古奇观》、《元人杂剧选》等三部顾学颉校注的著作,于是委托代理人向出版社主张版权索要版权费。

  人民文学出版社发现,一名李女士以顾学颉养女的身份也主张版权,所以要求顾女士和李女士通过法律手段先解决继承版权的问题。顾女士说,她不知道父亲收养李女士一事,作为顾学颉的唯一子女,她理所当然对父亲所遗著作享有继承权。

  法庭上李女士说,顾学颉与后来的妻子没有子女,所以收养了邻居的女儿即李女士。从1991年起,她的户口就正式迁入顾家了,所以她和顾学颉的养父女关系成立。而且她长期和顾学颉生活在一起,顾学颉生前也立有遗嘱,将其书籍捐赠给图书馆,其余财产由李女士继承,所以她对《醒世恒言》等三部作品的版权享有继承权。李女士还说,顾女士没有与顾学颉共同生活过,所以顾女士的继承权早已被剥夺了。

  顾女士反驳说,自己一出生父亲就去外面学习了。但是后来父亲在武汉教书,将自己接过去共同生活了一年,所以继承权没有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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