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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栋未出租温室遭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2:59  新京报

  

23栋未出租温室遭强拆
业主龙先生背后是一连串被推倒的大棚。昨日,昌平肖村都市草莓园23栋未出租的温室遭强拆。本报记者 周晓东 摄

  本报讯 (记者贾鹏 实习生刘进)昨日凌晨3时许,昌平区兴寿镇肖村都市草莓园未出租的23栋温室遭到强拆。肖村村支书马保义证实,强拆工作是镇政府组织的。兴寿镇政府拒绝就此事表态。

  确认未出租喷记号后强拆

  昨日下午2时,草莓园北门,由承租人垒起的近一米高砖墙已被冲开大半,砖头散落在路面上,留着被轧过的痕迹。承租人龙先生称,昨晨3时许,兴寿镇政府多名领导、公安、城管及数十名拆改施工人员进入草莓园,同时5辆挖掘机和2辆推土机也进入现场,在确认尚未出租的温室墙壁上喷涂记号,随后进行强拆。

  据草莓园多名承租人介绍,拆除行为是兴寿镇政府所为,事先并未告知园内其他承租人。租户李先生说,此前曾向镇政府和村大队提出补偿方案,但至今没有得到双方的回应。对于补偿工作,李先生说镇政府表示不参与此事,由租户和甲方自行协商。现在租户也想自行拆改,以减少因强拆带来的损失,但是因为没有确定的补偿方案和拆改标准,因此尚未采取行动。

  据了解,草莓园的开发商为肖村经济合作社。昨日,肖村村支书马保义证实,强拆工作是镇政府组织的,但表示此为无奈之举,“市里已经下了规定,要求限期整改,草莓园已经被列为违规项目了。”

  租户称温室不应认定违法

  租户何先生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中显示,承租期为30年,并规定温室内建管护房的建筑面积参照样板间,且不得超过50平方米,超出部分合作社有权拆除。

  租户龙先生表示,镇政府按标准拆改温室内的管护房无可厚非,但对已被拆的温室认定为违法建筑,租户们表示不能理解,认为温室内部主要用于种植,仍然是搞设施农业,因此不应该纳入非农设施而认定违法。

  对此,肖村村支书马保义说,当初在耕地上建起的大棚和温室面积均是统一的,温室内部的房屋标准也经过了镇里的批准,认定违规自己也不能理解。

  昨日,兴寿镇政府拒绝就此事表态。

  ■ 相关新闻

  政府组织61租户签拆改协议

  昌平百善镇政府表示,将监督拆改工作及赔偿结果

  昨日上午,昌平区百善镇政府组织开发商二德庄村经济合作社与租户签订协议,约定生态园的拆改时限及补偿方案。

  昨日,在二德庄村休闲体验农业园内,每栋温室大门都贴着百善镇政府27日下发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拆改的理由是温室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超标准建农业温室,拆改要求在29日12时之前完成。

  在生态园一间温室内,开发商二德庄村经济合作社正向租户发补偿协议和地上物价值统计表,百善镇政府郭副镇长现场协调。

  租户代表杜先生说,此前镇政府曾通知拆改,租户随即与镇政府协商,要求由政府组织租户和开发商签订补偿协议,并由政府监督拆改进程,保证补偿能够发放到租户手中。

  据开发商总经理刘福民说,补偿协议及拆改备忘录均由三方签订,协议中将自行拆改的期限推迟到7月3日,并承诺在租户整改过程中,镇政府将分两次,直接给予租户3万元补偿,对于拆改损失的补偿,备忘录中约定将对地上物作价后,以未出租的大棚当作补偿。

  截至昨日中午12时,二德庄村休闲体验农业园的61户承租人已和村经济合作社签订拆改补偿协议,同时与镇政府签订三方拆改备忘录。

  百善镇政府郭副镇长表示,镇政府不仅将监督拆改工作,拆改工作结束后,还将对租户的损失进行核实并统计,保证租户能尽快从开发商处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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