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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启动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30日03:10  新闻晨报

  □记者 陈里予

  晨报讯 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正式启动质量受权人制度。据了解,此项制度将分阶段实施,最先列入推进重点的企业为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血液制品类、疫苗类、注射剂类以及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类药企。市食药监管局表示,上海也鼓励非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提早自愿实施此项制度。

  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指在药企内部选取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全程监督药品质量,全面负责药品质量和成品放行。据了解,国家食药监管局目前正在加紧制定新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很有可能被列入其中。

  作为质量受权人,其必须对产品的出厂放行进行逐批审核,对整个药品生产过程进行监控。一旦出现虚假注册资料、工艺造假和药品质量问题,质量受权人将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该角色还将与国家药监局的驻厂监督人制度结合起来,更能起到有效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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